“三会一课”制度是怎样形成与生长的
作为党内生涯的主要组成部分,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按期上党课的相关制度,关于增强党的建设施展着主要作用。
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要求“支部、区部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至少每两周开会一次”“盟员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这是关于党的聚会制度的最早划定。列宁在建设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历程中,强调党是有组织的整体,党员不但要认可党纲,更要“亲自加入党的一个组织”。
党的二大通过的我党第一部党章对党小组、党支部、地方全体党员聚会和天下代表大会召开的限期作出了详细划定,如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聚会一次。1929年《古田聚会决议》要求“从党内教育做起”,通过党报、简报、小组会、支部会、党员大会、政治讨论会、加入现实事情等教育要领,来解决“头脑上建党”的问题。延安整风时代,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议》强调增强组织纪律性、开展品评与自我品评,向导干部必需加入党组织生涯。党的七大对怎样开展党内民主生涯、增强党内教育作了更为详细的划定。
新中国建设后,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指出,党必需接纳有用的步伐发挥党内民主,勉励一切党员、党的下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起劲性和创立性。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提出:“应该从增强党员的头脑教育着手,使支部生涯健全和活跃起来,切实改变许多下层组织恒久不开小组会、不开支部大会、不上党课、党员不起作用等等组织涣散的征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制订宣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涯的若干准则》。1981年8月,中组手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向导干部生涯会的通知》。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对向导班子民主生涯会作出的详细划定。以后,民主生涯会最先真正走向制度化。
文章泉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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